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专题专栏 > 永春教育 > 通知公告
永春县东关中心幼儿园证书遗失作废声明
2024-11-15 09:13 阅读人数:1

  永春县东关中心幼儿园因保管不当遗失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1份。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现声明永春县东关中心幼儿园法人证书(证书号:12350525MB1L355385,有效期:2022年09月06日至2027年09月06日)作废。

  永春县东关中心幼儿园

  2024年11月15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