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学校发生暴雨、洪水、台风等灾害事件时,依据预案科学防汛,提高学校防汛综合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学校防汛和防台风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师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实现防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为维护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关于全面开展气象灾害(暴雨)预警信号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福建省防洪条例》、《泉州市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永春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永春县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等文件编制此预案。
1.3 适用范围
适用于永春县教育局及所属学校遭遇突发性暴雨、洪水和台风引发的灾害防御和应急处置。
1.4工作原则
实行局长和校(园)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联动协作、保障有力的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
2.1 县教育局成立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
县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各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指挥部下设办公室,挂靠局学校安全工作和政策法规股(以下简称校安股)。
2.2 防汛抢险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防汛防台风工作,在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做好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做好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 确保师生人身安全。灾害发生时,应急抢险救灾工作必须在领导小组统一组织指挥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根据一岗双责的要求,实行学校包干责任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带队、谁负责,谁检查、谁负责”的原则,县教育局各分管领导和股室负责人对口负责,层层把关,落实责任。
2.3下设办公室职责
负责组织编制修订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做好防汛防台风工作协调。根据上级防汛机构和气象部门发布的指令及时向学校通报灾害天气并预警,保持与上级防汛机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的通讯畅通,根据领导小组指令及时进行工作部署,根据预警级别启动相应应急预案。
第三章 预防与准备
3.1 思想准备。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和演练,做好防范台风和突发性洪涝灾害的思想准备。将有效避险和自救互救的宣传、教育作为工作重点,增强广大师生的防范意识,提高师生自我保护能力。
3.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学校防汛防台风组织指挥机构,完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学校防灾队伍建设。
3.3预案准备。各学校应根据县教育系统防汛防台风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校防汛防台风预案,健全反应机制,主动应对可能造成的各类危害。
第四章 预警及响应
4.1汛情预警
按暴雨、洪水和台风的严重程度和范围,将响应工作由低到高分为Ⅳ级(蓝色)、Ⅲ级(黄色)、Ⅱ级(橙色)、Ⅰ级(红色)四个预警级别。
4.2 预警响应
4.2.1 IV级预警响应(蓝色)
县教育局和学校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密切关注雨情、水情并及时报告相关信息;提醒师生密切关注天气预报,注意安全。
4.2.2Ⅲ级预警响应(黄色)
县教育局和学校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防汛重点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
4.2.3Ⅱ级预警响应(橙色)
县教育局和学校指挥机构人员、学校领导应全部上岗到位,学校师生停止室外活动,转移危险地带师生到安全场所避雨,密切监视灾情。县教育局可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停课或调整上下学时间,学校要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学校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做好管理工作。
4.2.4Ⅰ级预警响应(红色)
县教育局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学校成立现场紧急抢险救援小组,现场组织指挥抢险救灾工作。县教育局下达停课指令,由学校通知学生家长。停课时学生在校的,要组织转移到安全地带,做好管理工作。
4.3 响应程序
4.3.1 指挥与协调
IV级预警响应(蓝色)由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实施;
Ⅲ级预警响应(黄色)由领导小组副组长负责指挥调度;
Ⅱ级预警响应(橙色)由领导小组组长召集领导小组全体成员集结到岗到位指挥调度;
Ⅰ级预警响应(红色)领导小组成员立即赶赴受灾现场指挥抢险救灾工作。
4.3.2 抢险与救援
灾害发生后,要及时掌握灾情,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灾情及工作动态,必要时向有关部门请求人员、物资及技术支援。
4.3.3 善后处置
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了解学校受灾情况,及时向上级报告灾情,及时收集、上报,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过水后的校舍、设施进行防疫消毒,防止传染病发生,尽快恢复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第五章 附则
5.1 名词术语
5.1.1 暴雨预警信号标准
暴雨蓝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强降雨仍将持续。
暴雨黄色预警信号: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毫米以上,或者已达50毫米以上且强降雨仍将持续。
暴雨橙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的降雨,并且强降雨仍将持续:
(1)3小时降雨量达80毫米以上,且小时雨强超过50毫米;
(2)6小时降雨量达100毫米以上。
暴雨红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将出现或实况已达以下条件之一的降雨,并且强降雨仍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影响:
(1)3小时降雨量达120毫米以上,且小时雨强超过50毫米;
(2)6小时降雨量达150毫米以上;
(3)12小时降水量达180毫米以上。
5.1.2 雷雨大风预警信号标准
雷雨大风黄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受雷雨大风影响,将出现8-9级阵风并伴有雷电,或实况已出现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大影响。
雷雨大风橙色预警信号:2小时内受雷雨大风影响,将出现10-11级阵风并伴有雷电,或实况已出现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较严重影响。
雷雨大风红色预警信号:2小时内受雷雨大风或龙卷风影响,将出现12级及以上阵风并伴有雷电,或实况已出现并将持续,可能或已造成严重影响。
5.1.3台风预警信号标准
台风蓝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6级以上,或者阵风8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黄色预警信号:24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8级以上,或者阵风10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橙色预警信号:12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0级以上,或者阵风12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台风红色预警信号:6小时内可能或者已经受热带气旋影响,沿海或者陆地平均风力达12级以上,或者阵风达14级以上并可能持续。
5.2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永春县教育局
2023年8月23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