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20年第一季度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自查情况的通报
2020-03-09 10:28 阅读人数:1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函》(闽数字办函〔2019125号)文件要求,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设置的指标,2020年第一季度,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对我县政府门户网站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自查结果看,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自查结果合格。网站总体上符合《政府网站发展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但是,网站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部分乡镇、单位发布的信息没有严格按照格式要求进行排版,导致很多前台信息出现页面不整洁、段首无空格、内容字体不一致、不对齐、行间距不足上下行挤在一起、表格不完整、样式不一样等问题。部分单位、乡镇对信息发布不重视,第一季度未发布动态信息。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加强和完善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和《2019年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表》开展整改工作。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 

   (二)信息员在网站后台编辑发布信息时,应严格按照《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注意事项》中的要求对信息进行编辑,确保每条信息规范发布。 

   (三)各乡镇、各单位要鼓励和引导工作人员撰写工作动态信息,加强宣传和报道。

  (四)继续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福建省数字福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度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的函》(闽数字办函〔2019125号)文件要求,对照《2019年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责任分解表》,做好县政府门户网站内容保障工作,提高各栏目信息更新频率。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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