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21年度全省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绩效考核的通知》(闽政办函〔2021〕57号)文件要求,对照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设置的指标,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2年第二季度县政府门户网站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自查结果看,永春县政府门户网站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自查结果合格。网站总体上符合《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但是,网站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有关单位及时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对于政府网站自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以及全国“两会”精神,积极传播党和政府声音,做大做强正面宣传。各有关单位要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杜绝网站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问题。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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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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