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一季度我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方面
从自查结果看,我县政府网站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自查结果合格。网站总体上符合《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但是,网站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个别信息发布不规范等问题。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从自查结果看,我县各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2周内内容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未发现购买“粉丝”、强制点赞等行为。但是,自查中发现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的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对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进一步发挥政府网站重要平台作用,提升政务新媒体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巩固拓展主流舆论阵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指定专人负责信息的收集、编辑和发布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推进我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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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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