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我县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网站方面
从自查结果看,我县政府网站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自查结果合格。网站总体上符合《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但是,网站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单位信息员没有按照网站信息发布规范进行信息的编辑发布,导致页面不规范。
(二)政务新媒体方面
从自查结果看,我县各政务新媒体运行正常,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2周内内容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未发现购买“粉丝”、强制点赞等行为。但是,自查中发现个别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发布的信息存在表述不规范问题。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对于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自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的决策部署,将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打造成新思想的宣传平台、社情民意的汇聚平台、便民利企的服务平台。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工作,务必严格按照《永春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注意事项》的要求进行信息的编辑与发布,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制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不断提升我县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工作水平。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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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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