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以下简称《指引》)和《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通知》(国办秘函〔2019〕19号)要求,县政府办公室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四季度永春县政府网站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从自查结果看,我县政府网站未发现安全、泄密事故、站点无法访问、首页不更新等单项否决问题,网站首页可用性、首页信息更新、互动回应等方面检查结果良好,自查结果合格。网站总体上符合《指引》及省、市政府网站普查的有关要求。但是,网站自查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如个别信息中涉及的外链已失效。
针对存在的问题,各乡镇各部门严格对照《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开展整改工作。截至目前,对于政府网站自查发现的问题,均已及时整改到位。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各乡镇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将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工作作为一项常规工作来抓。制定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清单,明确公开内容、公开频率、信息来源等,并根据工作要求进行动态更新。定期开展“回头看”工作,对发布到政府网站上的信息进行自查,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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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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