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保障性住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经社区居委会入户调查和初审,乡镇、县民政局审核,县住建局审核,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5天(从2023年9月21日至2023年9月25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县住建局将按规定确认其申请资格,并作为保障对象予以登记。知情者如发现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有隐瞒和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欢迎举报,我们将按规定处理并予保密。咨询电话:23889598;举报电话:23889598投诉电话:23889598。 | |||||||
序号 | 保障方式 | 申请编号 | 申请人姓名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证件号码 | 户籍详细地址 | 人均月收入 |
1 | 实物配租 | 35052520100020230800001 | 黄纪宾 | 申请人 | 350525******19251X | 呈祥乡呈祥村委会 | 750 |
2 | 实物配租 | 35052510500020230800001 | 潘志宾 | 申请人 | 350525******183516 | 达埔镇达理村二组 | 23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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