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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5月11日永春县住房保障申请对象复审公示
2024-05-11 16:59 阅读人数:1
   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永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止。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拨打我单位电话0595-23889598进行举报,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核实处理并给予保密。
序号 保障方式 申请编号 申请人姓名 与主申请人关系 证件号码 户籍详细地址 人均月收入
1 实物配租 35052510000020240400001 林雪萍 申请人 350525******284025 桃城镇桃城镇济川村 3800
实物配租 35052510000020240400001 吴锶晨 子女 350525******290034 桃城镇桃城镇济川村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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