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永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5月11日至2024年5月17日止。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拨打我单位电话0595-23889598进行举报,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核实处理并给予保密。 | |||||||
序号 | 保障方式 | 申请编号 | 申请人姓名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证件号码 | 户籍详细地址 | 人均月收入 |
1 | 实物配租 | 35052510000020240400001 | 林雪萍 | 申请人 | 350525******284025 | 桃城镇桃城镇济川村 | 3800 |
实物配租 | 35052510000020240400001 | 吴锶晨 | 子女 | 350525******290034 | 桃城镇桃城镇济川村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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