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永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18日至2024年10月24日止。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拨打我单位电话0595-23889598进行举报,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核实处理并给予保密。 | ||||||
序号 | 保障方式 | 申请人姓名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证件号码 | 户籍详细地址 | 人均月收入 |
1 | 实物配租 | 郑忠诚 | 申请人 | 350525******254531 | 五里街镇吾东村委会 | 1000 |
实物配租 | 郑爱琴 | 配偶 | 350525******054529 | 五里街镇吾东村委会 | 1000 | |
2 | 实物配租 | 邱清伟 | 申请人 | 350525******060032 | 桃城镇上沙村 | 1500 |
3 | 实物配租 | 潘淑华 | 申请人 | 350525******06354X | 达埔镇达理村 | 1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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