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永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10月31日至2024年11月6日止。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拨打我单位电话0595-23889598进行举报,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核实处理并给予保密。 | ||||||
序号 | 保障方式 | 申请人姓名 | 与主申请人关系 | 证件号码 | 户籍详细地址 | 人均月收入 |
1 | 实物配租 | 颜素月 | 申请人 | 350525******013547 | 达埔镇达德村 | 600 |
实物配租 | 郑紫燕 | 子女 | 350525******233543 | 达埔镇达德村 | 600 | |
2 | 实物配租 | 陈彩英 | 申请人 | 350525******090046 | 桃城镇榜头社区 | 1123 |
实物配租 | 陈芯淇 | 子女 | 350525******020044 | 桃城镇榜头社区 | 1123 | |
3 | 实物配租 | 黄雪兰 | 申请人 | 350525******020045 | 桃城镇化龙社区居委会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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