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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8日永春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结果公示
2024-11-08 17:46 阅读人数:1
 
   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永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4年11月8日至2024年11月14日止。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拨打我单位电话0595-23889598进行举报,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核实处理并给予保密。
序号 保障方式 申请人姓名 与主申请人关系 证件号码 户籍详细地址 人均月收入
1 实物配租 林季柱 申请人 350525********3018 蓬壶镇高峰村委会 1625
实物配租 樊秀春 配偶 350525********3066 蓬壶镇高峰村委会 1625
实物配租 林宇晨 子女 350525********3055 蓬壶镇高峰村委会 1625
实物配租 林萍 子女 350525********3023 蓬壶镇高峰村委会 1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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