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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10日永春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结果公示
2025-01-10 17:27 阅读人数:1
   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永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6日止。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拨打我单位电话0595-23889598进行举报,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核实处理并给予保密。
序号 保障方式 申请人姓名 与主申请人关系 证件号码 户籍详细地址 人均月收入
1 实物配租 苏*珍 申请人 350525******234920 石鼓镇东安村委会 815
2 实物配租 苏*财 申请人 350525******034930 石鼓镇东安村委会 407.5
实物配租 梁*珠 配偶 350525******274029 石鼓镇东安村委会 407.5
实物配租 苏*生 子女 350525******22491X 石鼓镇东安村委会 407.5
实物配租 苏*丽 子女 350525******304947 石鼓镇东安村委会 40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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