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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1日永春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结果公示
2025-01-21 16:22 阅读人数:1
    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永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1月27日止。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拨打我单位电话0595-23889598进行举报,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核实处理并给予保密。
序号 保障方式 申请人姓名 与主申请人关系 证件号码 户籍详细地址 人均月收入
1 实物配租 薛*玉 申请人 350525******130042 桃城镇化龙社区居委会 1645.83
1 实物配租 林*曲 申请人 350525******084935 石鼓镇大卿村委会 1250
2 实物配租 陈*燕 申请人 350525******195623 岵山镇茂霞村 1887.5
3 实物配租 陈* 子女 350525******195648 岵山镇茂霞村 188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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