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城乡建设 > 保障性住房
2025年11月18日永春县公共租赁住房资格申请审核结果公示
2025-11-18 14:47 阅读人数:1
    根据申请人申请,依据《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和《永春县保障性住房建设和管理规定的通知》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时间自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1月24日止。公示期内有异议的,可拨打我单位电话0595-23889598进行举报,我局将按规定进一步核实处理并给予保密。
序号 保障方式 申请人姓名 与主申请人关系 证件号码 家庭人口数 户籍详细地址 人均月收入
1 实物配租 官*明 申请人 350525******011310 3 坑仔口镇西坪村 600.67
康*妹 配偶 350525******161320 3 坑仔口镇西坪村 600.67
官*杰 子女 350525******091339 3 坑仔口镇西坪村 600.67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