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拨2019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教育局 2019-05-24 11:45 阅读人数:1

永教计〔2019〕25号

各普通高中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一步提高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推动我县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8142号)精神,预拨校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各校应规范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预拨2019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教育局

2019年55

附件:




预拨2019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表

学 校 名 称

2018-2019学年在校生数

(人)

奖补资金

(万元)

备  注

福建省永春第一中学

1784

54.7

 

福建省永春第二中学

853

26.1

 

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1167

95.8

 其中租用学生宿舍租金60万元

福建省永春第四中学

74

32.4

 其中挡土墙、围墙修复30万元

福建省永春第五中学

729

22.4

 

福建省永春第六中学

861

26.4

 

福建省永春华侨中学

1210

67.1

 其中购置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30万元

福建省永春美岭中学

1242

38.1

 

合  计

7920

363


说明:拨款总额中包含:1、基本补助按每生306.5元标准预拨;2、专项补助按急需实施项目研究确定,详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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