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计〔2019〕25号
各普通高中:
为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进一步提高普通高中经费保障水平,推动我县普通高中教育健康发展,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教育厅关于提前下达2019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的通知》(闽财教指〔2018〕142号)精神,现预拨你校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 万元(具体金额详见附件)。各校应规范公用经费使用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预拨2019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教育局
2019年5月5日
附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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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拨2019年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省级奖补资金安排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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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校 名 称 |
2018-2019学年在校生数 (人) |
奖补资金 (万元) |
备 注 |
福建省永春第一中学 |
1784 |
5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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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春第二中学 |
853 |
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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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春第三中学 |
1167 |
95.8 |
其中租用学生宿舍租金60万元 |
福建省永春第四中学 |
74 |
32.4 |
其中挡土墙、围墙修复30万元 |
福建省永春第五中学 |
729 |
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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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春第六中学 |
861 |
2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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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永春华侨中学 |
1210 |
67.1 |
其中购置计算机、多媒体设备等30万元 |
福建省永春美岭中学 |
1242 |
38.1 |
|
合 计 |
7920 |
3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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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拨款总额中包含:1、基本补助按每生306.5元标准预拨;2、专项补助按急需实施项目研究确定,详见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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