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利〔2021〕53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接市财政局、市水利局泉财指标〔2020〕918号文和泉水规建〔2020〕88号文通知下达我县水利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奖补30万元,经研究,对采取农业节水措施并对农业用水进行计量,工程管护佳、节水效果好的用水单位进行补贴与奖励,详见附表。款列“213农林水支出”。各受益单位要确实发挥资金效益,进一步管好、用好灌溉与节水设施,做好用水记录,实现节能减排,起到示范推动作用。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1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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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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