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利〔2023〕235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接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3年市级第六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泉财指标〔2023〕903号)通知,下达我县2023年市级水利专项资金118万元,主要用于清新流域、公益性水库及山塘维修养护等相关工作,现给予转拨(详见附表)。请各受益单位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加强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按时完成建设任务。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3年12月12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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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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