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3年河湖管护专项资金的通知
2023-12-29 10:11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3〕251号

各相关乡镇:

  为进一步提高河湖管护能力,提升河湖幸福指数,经研究,从《关于转拨2023年市级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永水利〔2023〕193号)的河长办基础工作经费中,安排31万元用于河湖管护(详见附表)。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表:2023年河湖管护专项资金安排表

永春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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