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水利〔2023〕251号
各相关乡镇:
为进一步提高河湖管护能力,提升河湖幸福指数,经研究,从《关于转拨2023年市级级第五批水利专项资金的通知》(永水利〔2023〕193号)的河长办基础工作经费中,安排31万元用于河湖管护(详见附表)。请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要求,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永春县水利局
2023年12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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