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达2024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的通知
2024-02-08 09:33 阅读人数:1

永水利〔2024〕14号

桃城镇、石鼓镇人民政府:

  根据《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水利局关于下达2024年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的通知》(泉财农指〔2024〕5号)款列“2136902-三峡后续工作”科目,现将2024年中央三峡工程后续工作资金70万元下达给你们单位,其中40万元专项用于环翠社区移民活动场所提升工程;30万元桃星社区三峡移民房屋漏水整修工程。

  请你单位收文后,严格按照《福建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切实加强项目管理,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后扶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1:永春县2024年度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工程后续工作)项目明细表

  附件2: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三峡后续工作)绩效目标申报表

  永春县水利局   永春县财政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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