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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关于征集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
2024-05-21 10:12 阅读人数:1

  永春县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已经正式启动,为全面掌握我县不可移动文物资源情况,做到“应普尽普、应保尽保”,现面向社会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信息,望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提供相关线索,共同为永春县文物保护事业发展贡献力量。

  一、征集范围

  永春县境内地上、地下、水下新发现的不可移动文物。

  二、征集内容

  由人类创造的或者与人类活动有关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文化遗产,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一)古文化遗址。主要指古代人类活动遗留下来的、已被废弃的城郭、宫殿、村落、住所、作坊和寺庙等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物质遗存。年代为清代及以前。

  (二)古墓葬。主要指古代人类安葬死者形成的相关物质遗存,泛指人类采取一定方式对死者进行安葬的遗迹。例如墓穴、葬具、墓地及其附属物等。年代为清代及以前。

  (三)古建筑。主要指古代人类遗留下来的活动、居住、使用及具有纪念意义的建筑物与构筑物。例如祠堂、庙宇、学宫、民居、寨堡、桥梁等。年代为清代及以前。

  (四)石窟寺及石刻。主要指佛教或其他宗教信仰者在山崖中开凿的洞窟,雕刻在石头上的文字、人物、动物或图案。例如石窟寺、碑刻、石雕、岩画等。年代为当代及以前。

  (五)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主要指与重大历史事件、革命运动或者著名人物有关的以及具有重要纪念意义、教育意义或者史料价值的近现代重要史迹、代表性建筑。例如会议旧址、烈士墓、纪念碑、革命人物旧宅、老供销社、老泄洪闸及引水闸、渡槽、桥梁等。年代为1840年至当代。

  (六)其他。主要指不能列入上述各类别的文化遗存,包括文化景观,古猿、古人类以及与古人类活动有关的古生物化石地点,以及其他具有一定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物质实体等。

  三、征集要求

  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若有可能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照片和联系方式等。为了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若有可能请提供尽可能详细的情况描述,包括名称、年代、详细地址、照片和联系方式等。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至2025年5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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