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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民政局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总结
2026-03-04 18:25 阅读人数:1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高水平法治政府建设

  (一)强化理论武装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社会救助暂行办法》《殡葬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等相关内容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党支部的学习计划,切实提升全局干部职工法治理论水平。

  (二)切实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严格落实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制度,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股室严格落实”的工作格局,召开2次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引导全局干部职工不断深入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与民政工作相结合,确保落细落实。

  二、注重依法全面履职,引领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加快政府职能转变

  立足民政职能定位,深化机构改革后续工作,明确社会救助、养老服务、社会组织管理、殡葬服务、儿童福利等核心职责边界,梳理权责清单并动态更新,消除职能交叉、责任空白问题,确保民政服务“不缺位、不越位、不错位”。

  (二)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聚焦群众“急难愁盼”,持续精简审批事项,梳理汇编了《社会组织一次性告知单》,明确办理业务所需申办材料、受理条件、工作流程等要素,并推行“提前介入+全程帮办”服务模式,工作人员主动靠前服务,提供“一次性告知单+示范文本模板”,确保群众“一看就懂、一次备齐”。2025年来累计为76家社会组织提供批前辅导,材料一次性通过率从35%提升至76%,办理业务时间相比以前普遍缩短了60%以上,实现数据“跑路”代替群众“跑腿”;依托全国婚姻登记管理信息系统,构建“信息免填、相片上传、证照电子化”闭环服务,办理时长较传统模式缩短60%,高效适配“全国通办”需求。完成2007年至今婚姻纸质档案扫描以及2006年1-7月结婚纸质档案扫描工作。

  (三)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利用“中国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系统”,将11家未按要求接受监督检查的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对2家长期未开展活动且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处罚。

  (四)加快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出台永春县民政局等17个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推动永台融合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永民〔2024〕10号),在全省率先制定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与永台融合发展专项措施,构建起权责清晰、流程规范、覆盖全面的救助工作体系。

  三、夯实依法行政基础,持续提升行政决策法治化水平

  (一)加强重点、新兴和特色领域立法,完善行政立法工作机制,强化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

  严格遵循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流程,明确文件起草前需开展合法性、合理性调研,确保民政政策与法律法规衔接一致,无“带病文件”出台。将依法决策作为民政工作“硬规矩”,每年开展法治专题学习,提升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

  (二)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制度

  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牢固树立依法决策意识,严格遵循法定权限和程序作出决策,确保决策内容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三)深化政务公开和政务诚信建设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强化政府信息公开的日常维护和更新,不定期对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逐项进行排查,提高信息公开数量和质量。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养老服务、社会救助等重点领域内容,对涉及的法规政策、部门文件、救助补助资金发放情况以及工作进展情况及时予以公开,从而进一步扩大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满足社会公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正常运行。

  四、聚力改革攻坚突破,全面赋能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一)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针对民政服务对象特殊性,推行“柔性执法+精准监管” 模式。在养老服务领域,建立“日常巡查+专项督查+智慧监管”机制,2025年来联合消防、卫健部门开展安全专项执法3次,开展安全生产检查9次,限期整改消防隐患6处,指导立即整改11处。在社会组织监管方面,利用 “中国社会组织信用管理系统”,将11家未按要求接受监督检查的社会组织纳入活动异常名录,对2家长期未开展活动且未按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社会组织给予撤销登记的处罚。

  五、提高社会治理效能,更好守护人民群众高品质生活

  (一)健全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

  依托“枫桥经验”本土化实践,在22个乡镇建立“民政协理员+基层网格员+志愿者”矛盾排查小组,累计排查化解因救助政策落实、殡葬服务纠纷等引发的矛盾隐患3起,调解成功率达100%。针对困难群众信访问题,牵头建立“1+3”包联机制(1名分管领导+1名股室负责人+ 1名法律顾问+1名信访工作专职人员),成功化解信访案件1件。

  (二)提升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加强应急处置培训与演练,每年开展1次养老服务机构应急演练,进一步加强养老服务机构消防安全工作,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增强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及服务对象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护自救能力。

  (四)全方位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聚焦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婚姻登记、殡葬改革等核心民政业务,将普法工作融入业务办理各环节。在政务服务中心和北溪婚姻登记处设置法律宣传角,为新人讲解婚姻家庭相关法律知识,引导其树立法治婚姻观念;在西山园殡仪馆开展文明殡葬法治宣传,普及生态安葬、丧事简办相关规定,推动殡葬改革法治化进程;在社会救助审批过程中,同步告知群众相关权利义务,引导群众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切实将宪法精神转化为履职尽责的实际行动。

  存在问题与不足:

  (一)法治民政建设的深度有待拓展。对新业态下民政领域风险研判不够精准,比如在养老服务探索、智慧民政建设等领域,配套的法治保障措施跟进不及时,存在“制度滞后于实践”的现象。部分基层民政干部在处理涉法涉诉问题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仍需提升,个别复杂矛盾化解依赖行政手段,法治化处理程序不够规范。

  (二)执法队伍专业性不足。执法人员多为兼职,缺乏系统法律专业培训,对《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养老机构管理办法》等专项法规掌握不透彻。部分执法人员在查处社会组织违规活动、养老机构安全隐患时,存在证据收集不完整、法律适用不准确等问题。

  (三)跨部门执法协同不畅,监管链条存在断点。民政执法涉及消防救援大队、市场监管、自然资源等多个部门,但部门间协同机制不够健全,部门间数据共享平台未能良好运行,信息存在误差。

  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一)深化法治建设。进一步完善政治理论学习计划,增加学习内容的深度和广度,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最新理论成果及时纳入学习范围,进一步研究民政工作在法治框架下的优化路径,将法治思维贯穿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殡葬领域等工作始终,不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

  (二)锻造过硬队伍。组织开展执法实务、应急处突、舆情应对等专题培训,选派业务骨干到相关单位学习,提升干部专业化水平,完善考核激励机制,将法治民政等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评分细则,对在矛盾纠纷化解、风险防控中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评先评优,营造担当作为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法治宣传。通过“158救助大篷车”、救助项目、银杏乐龄学堂等方式进一步加大对偏远地区、特殊群体的宣传力度,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宣传全覆盖,切实将法治建设与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相结合,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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