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不动产登记便民利企改革,助推优化营商环境,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效率,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于2020年9月18日在全市县域级率先启用了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
即日起,不动产登记中心完成不动产登记业务审核登簿后将自动生成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并推送到泉州市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企业和群众到政府相关部门办理手续时,办理部门可通过泉州市“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行政服务平台直接调用权利人的不动产电子证照和不动产电子证明,不再需要提供纸质的不动产权证。
下一步,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将继续加强与开发企业、政府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进一步拓展不动产登记电子证照的开发利用,后期将在房屋交易备案、抵押融资、户籍管理、子女入学、企业开办等业务中推广使用。(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郑达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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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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