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4月22日至5月28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委办开展了巡察,并于2020年9月28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从严从实抓好巡察整改
1.高度重视,坚决整改。县委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始终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以高度的政治站位引领行动自觉。县委巡察一组反馈意见后,县委办立即将反馈意见印发各分管领导和股室,并迅速召开办公室干部会议研究部署整改落实工作,进一步凝聚共识,把全办上下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巡察整改要求上来。
2.迅速落实,立行立改。县委办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成立由县委办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动各项整改工作。县委办主要领导认真落实整改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对整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重点环节,亲自整改、亲自部署、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从政治上、组织上、措施上明确要求,逐一交办分管领导抓好督促落实,强力推动整改迅速完成。县委办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主动靠前指导、抓好落实。各责任股室对号入座,具体抓、抓具体,形成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的工作局面。2020年11月2日,县委办主要领导主持召开县委办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认真对照检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主动认领、深刻剖析、坚决整改。目前,21个具体整改项目,已全部完成整改。
3.注重长效,建章立制。根据巡察反馈意见,县委办始终注重“两手抓、两促进”,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做法,做到举一反三,找出病灶,深刻分析产生问题原因,收集提炼巡察整改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严格落实相关制度,不断巩固、运用好巡察整改成果,进一步提升“三服务水平”,为更好落实推动县委各项工作提供强大的政治保障。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系统深入”的问题
(1)针对“抓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不紧不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纳入2021年度的学习计划。二是拓展学习方式。2020年12月1日,邀请县委党校副校长郭志镇作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专题讲座,组织有关人员开展交流研讨。三是坚持学用结合。11月2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中学习2014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办公厅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2018年10月全国党委秘书长会议以及习近平总书记作出的重要讲话指示精神,并组织交流研讨,优秀年轻干部作会上交流研讨,其他人员作书面交流。四是完善理论学习制度。根据党员干部理论学习计划安排,每月安排集中学习,做好理论学习笔记。今年来,共组织集中学习16次。
2.关于“‘前哨后院’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1)针对“围绕全县大局超前谋划和建言献策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及时组织干部学习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省委、市委常委会等会议精神,对《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深入研究,全面把握上级要求,立足我县实际着手规划今后工作的重点和方向。二是已完成《关于推动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建议》《发挥侨力侨智,助推永春经济社会发展》等6个县重点调研课题。三是下乡调研已覆盖全县22个乡镇,深入了解基层工作特色、亮点、镇情村情等,探索发现一都镇设立“三室”推动“三治融合”、锦斗镇“民情小店”、外山乡邻避乡村矛盾化解等创新举措及经验做法,并进行信息采编,上报省市刊发。四是提供“基层推行‘村干部兼职辅警’乡村治理新机制的实践与思考”“基层建议我省借鉴粤港澳互认‘健康码’:以‘闽台健康码’代替14天强制检疫”等8条次建议类信息获省《八闽快讯》专报信息采用,其中3条获省领导批示。五是通过实地调研、书面通知约稿、电话沟通等形式,采编各类亮点信息上报省市,并在本地刊发推广。截至11月底,共编辑《桃源快讯》85期,《疫情防控简报》50期;向省、市信息部门报送信息765条,被采142条,其中:省《八闽快讯》录用49条,市《侨区快讯》录用93条,共获省、市领导批示17人次,我县党委信息工作取得全市第4、全省第21名的成绩。
(2)针对“面上督查多、进度跟进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今年新冠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的形势下,联合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政府办组成督查督导组,下设4个督查小组,对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是否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全隐患排查整改等工作进行实地督查,督促各单位履行好各自职责的同时,为县委决策部署提出建议94条,采纳75条,采纳率达79.8%。二是对县委决策部署和县委主要领导调研、交办的事项进行跟踪督办,采取“自主申报+专业抽查”方式,结合落实为基层减负工作要求,在各承办单位报送进度的同时,对各单位的实际进展情况随机开展实地督查复核,切实推动县委各项决策部署落实到位。三是认真研究,科学制定《2020年永春县督查检查考核计划》,把督检考事项从2019年度的22项压减到2020年度的15项,除“县委、县政府工作安排”“年度绩效考评”和“为民办实事”3个督检考项目的开展时间为“全年”外,其他12个督检考项目全部明确具体开展时间,大量减少沟通协调时间,有效减轻基层负担。
(3)针对“对基层办公室业务指导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于2020年12月7日召开全县党委系统办公室工作会议,对各乡镇党委秘书、党政办负责人,县直及省市驻永有关单位分管办公室领导、县委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进行培训,内容涉及保密、信息、公务接待、督查、党内法规等。二是完成2021年《保密工作》征订、第四季度保密工作随机抽检及对上年度保密被评定不合格单位复查复检工作。三是督促各级各部门针对本单位发文情况进行自查自纠,按照时间节点报送发文目录及党内规范性文件备案情况至党建法规股,截止12月份各相关单位已将上半年发文备案情况报送至党建法规股。
(4)针对“统筹落实全县党的建设工作不到位,抓督促问效力度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对全县党建工作进行再统筹、再谋划。二是提前谋划2021年全县党建工作项目化管理,22个乡镇和有关部门均已谋划上报2021年实施的党建工作重点项目。三是2020年11月19日到东关镇调研我县2020年市委党建工作重点项目-家风家训馆,督促其强化人、财、物等要素保障,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四是加强与市委党建办的对接沟通,做好迎检资料的收集、整理、分类、包装、完善,争取今年党建迎检工作取得良好成绩。
3.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一步细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责任分解,部署安排“六个纳入”落实情况,并于12月2日完成意识形态年度工作总结。二是已指定专人负责,意识形态工作内容已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在2020年11月2日召开的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上,各领导班子成员均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存在的突出问题及今后的整改方向作为重要内容列入对照检查材料中,并督促相关负责人做好意识形态纳入领导班子年度述责述廉工作;进一步完善《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理论学习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整理完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考核指标;三是2020年11月5日召开支委会针对未将意识形态纳入2017年度述责述廉内容等出现的问题进行原因分析与整改部署。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由县委办分管领导组织相关股室人员集中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和省、市、县相关规定。二是完善公务接待清单审批制度,对公务接待对象单位、姓名、职务和公务活动项目、时间、场所、费用如实填写,采取双人核对,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和陪餐人数。
(2)针对“文字材料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明确由各股室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切实加强对各股室相关材料的审核把关力度,材料要求不仅要高质量,还要结合永春,结合单位实际,确保更接地气,从源头制止照搬照抄现象。二是围绕县委中心工作,组织干部利用闲暇时间多深入农村、企业等加强调查研究,提升理论联系实际能力,为县委提供更多接地气的参考决策。三是及时对办公室2014-2019年工作总结进行修改完善,对相关拟稿人员进行批评教育,今后制定工作总结将加强层层把关,由拟稿人员、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四是对办公室工作总结或综合性的材料组织相关股室进行讨论交流,集思广益,切实提高文稿质量水平。五是对一些不敏感的文件或信息,通过邮箱、微信、公文传输系统等与各部门、乡镇之间进行公文流转、交换信息,切实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县委办内部对一些不敏感的信息或文件通过微信工作群、钉钉APP办公,实现无纸化、远程办公、高效办公的要求。
2.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附件不完整”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在干部职工会议中,全体干部职工集中学习《永春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永春县县直机关差旅费管理规定》;二是严肃财经纪律,要求财务人员严格执行各项财务规定,对各类会议费、差旅费等支出均应附上完整附件材料。
(2)针对“财务报销手续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规范财务报销手续,严格按照《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执行,以三方询价方式确定服务供应商并签订保洁服务合同,按月开具正式发票支付,完善财务报销制度。
(3)针对“财务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保洁人员林汉青已于2013年12月辞退,且未再聘用,经多方了解,因林汉青已故,故多发放的3400元辞退补偿金已无法收回。二是针对反馈问题,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办临时人员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永春县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管理,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绩效奖金组成,不再发放加班补贴。三是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并对相关情况做书面说明。
(4)针对“未进行网上留痕”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泉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泉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文件精神。二是严格按照规定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程序,不得简化程序、违规操作,采购前需报备、留痕。
(5)针对“修缮工程无办理验收手续”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成立县委办工程验收领导小组,由县委办分管领导及相关股室组成,针对工程品质、施工标准等进行验收,未符合要求不予验收通过。目前已对无办理验收手续的相关工程项目进行验收;二是严格执行永春县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投融资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有关规定,落实工程修缮相关制度;三是规范工程审批制度,专人管理、多人审核,切实做好工程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组织力欠缺问题方面
1.关于“干部教育管理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1)针对“干部队伍活力有待进一步激发”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今年来,我办通过遴选、调入的年轻干部均已到位,考录的两位公务员也将于12月底报到,届时将根据工作需要充实到相关股室,充分调动干部积极性。年底结合股级调整对混岗现象将进行整改规范,对分工进行合理分配,确保科室人员相对稳定。二是加强退二线干部管理,明确退二线干部协管相关股室,切实发挥经验丰富优势,加强对年轻干部的传帮带。三是支部根据新形势、新要求组织党员利用“学习强国”、党员活动日等各种形式学习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等精神,撰写学习心得,切实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2)针对“干部日常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结合廉政谈话、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巡察整改等组织班子成员之间、分管领导与分管股室之间进行谈心谈话,并做好记录,切实了解干部思想动态,解决困难问题。二是对擅自离岗的相关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在《县委办制度汇编》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值班制度、考勤等制度;进一步加强对办公室编外人员教育管理,每周不定期对编外人员在岗在位、工作纪律等进行抽查检查,对违反规定的人员将进行通报批评。三是我办根据《关于加强编外人员管理的规定》(永人社〔2020〕75号),从2020年1月开始每季度开展测评,对连续多次不称职的将从严处理,确保编外人员管理更加规范。2020年12月21日对编外人员进行年度测评,对测评不称职的人员进行了谈话提醒。
2.关于“机关党建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严格遵守党章党规,班子成员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切实领会贯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强化班子成员抓党建“一岗双责”;支部书记施立新同志率先垂范,严格落实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亲自部署、多次过问党建工作,为支部党员作题为《大力弘扬新时代共产党人的奉献精神》的专题党课。县委办主任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1次,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3次,切实做到党建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二是以党员活动日等为抓手,组织参观永春抗战历史纪念馆、到永春烈士革命纪念碑缅怀烈士致敬英雄、开展“醉美晋江源”景区清洁活动等,把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提升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共同进步。三是积极开展在职党员回家工程,推动支部党员到所在社区开展服务群众工作,切实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四是积极扩充党务工作队伍力量,调配2名干部配合做好党建工作。
(2)针对“党支部班子建设有待加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县委办高度重视,边巡边改,已于2020年6月10日召开支委会研究设立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经会议研究,决定由黄裕滨同志任纪检委员,郑江滨同志任组织委员,林兰同志任宣传委员。
(3)针对“‘三会一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支部大会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精神,及时做好会议记录,提升党务工作者做好党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党员落实党内组织制度的自觉性。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并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对今年“三会一课”会议记录进行复查,重点检查会议记录相关人员有无落款签名,有无出现差错。三是指定专人对会议记录进行复审把关,并签名背书。
(4)针对“党务公开档案管理不善”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按要求及时更新党务公开内容。二是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务公开条例(试行)》,进一步增强党务公开资料保管归档意识。三是指定专人,以季度为单位,并按照规范要求对党务公开内业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归纳。
3.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到位,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结合实际不够紧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召开两次专题会议对党风廉政建设进行专题讨论,集中进行学习。二是召开领导班子会,按照班子成员分工,进一步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落实到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同时通过个别谈心谈话、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对照检查,自查自纠的形式,加强分析研判和压力传导,并对材料照搬照抄的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三是强化案例警示教育。开展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党支部结合11月份党员活动日,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举一反三、以案明纪,让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四是11月20日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组织学习县委《关于深入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针对廉政高风险,制定防控措施,部署单位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对廉政风险点进行查摆并制定相应的防控措施。五是组织全体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修改完善个人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
(2)针对“派驻纪检监察组抓早抓小抓预防力度不够,对干部的日常监督有所放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学习教育。派驻纪检组全体干部积极参加县纪委监委举办的各项学习培训,认真学习党章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等业务知识,不断提升业务技能。二是强化履职尽责。纪检组多次主动督促县委办对巡察反馈的3方面8项21个问题,逐一明确整改目标、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对问题整改情况及时督导。三是加强监督检查。围绕公务接待、财务管理、公车管理、三重一大等监督重点,紧盯重大节假日、重要时间节点等重点时段,提前打招呼、敲警钟,重申纪律红线。在国庆节期间对县委办公务用车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没有发现公车私用情况。四是加强沟通联系。通过走访座谈、参加县委办“三重一大”会议等方式,直接了解掌握县委办班子在抓干部管理、作风建设、廉政建设、中心工作落实方面的情况,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起到监督提醒的作用。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信访反映,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4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批评教育4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经过一段时间的集中整改,我办已全部完成县委巡察一组巡察我办指出的3个方面8项共21个问题的整改。下一步,我办将在县委巡察一组的继续指导和帮助下,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发扬“钉钉子”精神,巩固和提升整改成果,切实以巡察整改的实际成效推动发展。
一是始终以最坚定的立场,旗帜鲜明讲政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进一步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切实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穿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始终,确保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和巡视巡察工作的各项部署在永春落地生根。
二是始终以最有效的转化,凝心聚力谋发展。及时总结整改经验做法,做到举一反三、以点带面,把整改工作与提升“三服务”水平结合起来,围绕县委各项决策部署,发挥好“前哨后院”作用,真正使落实整改成为促进工作思路完善、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的过程,进一步推动永春各项事业再创佳绩、奋发跃升。
三是始终以最有力的保障,驰而不息强党建。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动力,结合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严格落实省委“五抓五看”“八个坚定不移”和省纪委“五抓五重”要求,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毫不放松地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深入开展,管好班子,带好队伍,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2622;通信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xqjcwb@126.com。
中共永春县委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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