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无证明省份”建设目标,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对各类交通审批事项的证明材料进行梳理和优化。对于可通过数据共享核验的材料(如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一律取消纸质提交要求,实行“数据替代”;对暂时无法直接数据调用的材料,通过“福建省无证明协同系统”发起线上跨部门协同,平均办理时长压缩1个工作日,真正实现“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路”。
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应用“数据最多采一次”后,涉及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机动车维修经营备案等18个事项可以实现数据自动回填,表单数据只需统一采集一次,实现从“逐项填表”到“在线核表”的转变,为群众提供了极大便利。
同时,永春县交通运输局积极推广《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等电子证照应用范围,例如,办理“经营性道路客货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的报停、恢复”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道路运输证》实体证照,业务人员通过后台系统直接调用相关电子证照信息,实现业务线上办理、无纸化流转,大幅简化群众办事材料,提高办事效率。
下一步,永春县交通运输局将继续拓展“无证明省份”与“数据最多采一次”应用场景,持续优化服务流程,努力为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智能的交通政务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