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5月19日至6月20日,县委巡察二组对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9月11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加强对巡察整改的组织领导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到位。局党组高度重视巡察反馈,及时部署并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项督导。专题研究制定整改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领导、科室和时限。集中整改期间召开5次领导小组会议和1次专题民主生活会,切实把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
(二)明确目标责任,细化分工传导整改责任。局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积极部署、过问、协调整改重要事项,班子成员带头抓好分管领域和挂钩联系单位的整改。局党组建立整改台账跟踪督办,于11月下旬开展全面的整改情况督查,逐项对账销号,并举一反三,推动问题彻底整改落实,从源头防治。
(三)巩固整改成果,推动农业农村工作高质量发展。局党组以巡察整改为契机,将整改融入日常工作。坚持把整改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相结合,与党风廉政建设、作风建设、干部队伍建设一体推进,切实解决突出问题,夯实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基础。今年以来,各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我县入选国家级“福建乌龙茶产业集群”;成功承办第十七届海峡论坛·两岸特色乡镇交流对接暨和美乡村发展论坛、2025中国柑橘产业年会暨永春芦柑品牌文化推介会;《探索构建县域乡村人才服务体系》入选全国农村改革试验区拓展试验任务;“镇镇千亩良田”行动典型经验获农业农村部及省政府办公厅刊发推广;推出“功夫永春”区域公用品牌。全县“三农”工作持续稳中向好。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方面
1.关于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三农”工作重要论述不够全面,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有差距的问题
(1)针对统筹推进特色现代农业产业强县建设用劲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理论学习,加强党组第一议题学习,6月份以来共学习9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3次。二是强化规划引领,完成《永春县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永春县“三茶”统筹工作实施方案》《永春县芦柑产业发展规划(2025-2035)》等产业发展规划。三是强化“三茶统筹”,入选国家级“福建乌龙茶产业集群”创建名单,与高校签订《关于共建永春茶产业研究院合作协议》,佛手茶获评全国名特优新农产品。四是打造区域品牌,制定《“功夫永春”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创新推出“功夫永春”IP形象,开发“功夫永春”系列包装,获得全市评比一等奖;永春芦柑、岵山荔枝、永春佛手茶入选中国区域公用品牌价值百强榜,“永春芦柑”入选“中国果业品牌精品培育计划(2025-2028)”第一批培育名单。五是推进三产融合。举办中国柑橘产业年会,推动永春汇源果汁复产,建成永春芦柑展馆。
(2)针对“国字号”产业园辐射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总结园区经验,提炼“国字号”园区的可复制经验模式,推动与本地主导产业深度结合。二是攻坚设施短板,2025年新建设0.9万立方米冷藏保鲜库容,缓解储藏压力。三是激活数字动能,更新数字农业系统数据,修订完善数字农业系统管理条例,规范平台运行。四是深化对台合作,建强6个台创园产业发展平台,新引进农业台资企业11家,累计达52家;打造海峡两岸农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建成全国首个高速缆车直游景区项目。五是助力企业增效,支持阳竹新材料设立台资子公司,指导永台丰果业通过电商直播签约订单等,推动产业提质增效。
2.关于执行上级重要决策部署不够到位,统筹推进能力有欠缺的问题
(1)针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部署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统筹谋划,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永春县乡村振兴项目储备和评审管理工作的意见》,提升统筹管理效能。二是优化资金投向,2025年批复的示范创建项目补助中,重点扶持村集体增收类“造血”项目,占比84%。三是提前谋划储备,建立项目提前谋划储备机制,已储备项目54个,同步组建指导专班,对储备项目适时开展实地指导,提升项目遴选科学性。四是强化警示教育,结合乡村振兴专项整治工作调度会,通报2个典型案例情况,筑牢科学决策防线。五是深化业态融合,建设“一县一溪一特色”田园风光项目,打造集吃、住、娱于一体的文旅融合示范点,相关经验做法获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2)针对夯实“藏粮于地、藏粮于技”基础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筑牢粮食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创新实施“镇镇千亩良田”行动,典型经验获农业农村部和省政府办公厅刊发表扬。二是开展自查核查,对2022-2024年实施高标准农田项目开展自查,其中2022-2023年12个项目均已完工验收;2024年项目发现并整改问题4个。三是提升农机服务,协助各乡镇培育农机服务组织,推动新增15家;制定农机发展三年计划,强化购机指导,扩大服务覆盖面,水稻全程机械化率逐步提升。
(3)针对贯彻食品安全“四个最严”部署不够主动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基层监管。制定《永春县产地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完善监管工作机制。二是优化监督抽检。完成县级规模检测13次、零星抽检10余次,抽检品种增加至78种。三是强化源头管理。举办重点问题食用农产品农药残留规定专项培训会2场、食品安全周现场宣传2场,深入田间地头开展现场宣传70余次。四是做到应检尽检。完成县级定量监测873批次,快检1.7万余批次;新增抽检新入驻平台企业23家次,抽检比例增长5.04%。
3.关于贯彻新发展理念,大力提增农业农村现代化水平有短板的问题
(1)针对新型经营主体示范带动能力弱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资金精准扶持,精准扶持41家优质经营主体改善生产经营条件、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二是加强监测管理,制订《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运行监测机制的通知》,对2022-2025年新型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开展全面排查,从机制上预防“空壳社”滋生。三是提升服务能力,筛选8家经营主体负责人参加高素质农民培训,选聘38名县级新型经营主体辅导员,为380家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指导服务。
(2)针对科学构建现代乡村产业体系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编制《永春县农业农村现代化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为全县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二是培育特色产业,创建市级产业强镇1个,市级“一村一品”专业村8个,19个村纳入市级“弱村强产”项目扶持范围。三是壮大村集体经济,出台农村产权流转交易系列规范性文件,细化交易细则和采购限额、规范交易流程,全县已完成农村集体产权交易612宗;引导五里街等4个乡镇开展入股联营,其中介福乡落地全市首宗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入股联营项目。
4.关于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够有力的问题
(1)针对抓意识形态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督查机制,制定意识形态工作督查考核制度,将年度专题督查纳入党组常规工作清单。二是压实整改闭环,开展常态化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督促整改落实。
(2)针对阵地建设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完善制度,修改完善《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机关运转及内部管理规章制度》中的信息公开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三审制”管理。二是开展自查核查,组织对微信公众号、LED屏宣传发布内容及审核记录开展全面核查,及时修正所发现问题。三是强化学习培训,开展专题培训,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相关条例。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1.关于干事创业、担当作为精气神不足的问题
(1)针对靠前执法意识不强,执法力度欠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专项打击行动。制定《关于开展严厉打击生猪屠宰违法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常态化打击生猪屠宰领域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巡查73次,查处生猪屠宰领域案件13起。二是强化部门联合执法。与县公安局、乡镇派出所强化协同联动,共开展联合巡查6次,查办非法经营案件4起。联合印发《关于严厉打击私屠滥宰等违法行为的告知书》《致广大市民与肉类生产经营者的一封信》等,提升群众肉制品安全意识。三是加强宣传引导。撰写典型案例1篇,在泉州农情等媒体刊发。通过短信群发等形式,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群众知晓度和获得感。
(2)针对攻坚克难韧劲不够,项目推进乏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管理制度,制定《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项目申报管理制度的通知》,切实提升项目立项科学性。二是强化跟踪督导,针对滞后项目实行“一对一”精准督导,4个超期未完成的市级产业强镇项目已建设完成;3个2025年度“一村一品”项目已建设完成。三是开展专项整治,将产业强镇项目纳入整治范畴,完成整改问题3个,召开工作培训会2次。
2.关于执行项目审批全过程监管不够严格的问题
(1)针对项目申请资质条件把控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自查核查,对相关家庭农场、农业合作社开展资质核查。二是健全监测机制,明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申报资料的具体要求,细化10类纳入“监测不合格”的行为清单;同步建立与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常态化信息共享机制,定期更新经营主体名录,确保认定工作规范严谨。
(2)针对行政审批事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出台《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健全完善行业监管与行政执法协作机制的通知》,强化局内部协同配合。二是强化联合巡查,与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开展农药经营环节“综合查一次”检查7家次,日常巡查指导15家次,规范农资经销店经营行为。三是加大抽检力度,加大农资质量执法抽检力度,累计抽检农药46批次、肥料14批次等,并及时公布抽检结果。四是加强宣传推广,开展2025年永春县“放心农资”下乡普法宣传活动,承办福建省2025年“民法典”进乡村普法宣传活动,召开全县农资经营监管培训会,参训农资经营主体近90家。
(3)针对农机购置补贴审核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自查核查,完成自查情况说明,同步向省农机化处申请经销商名称后台更改;对2022年以来所有农机购置补贴及其他农机项目材料开展全覆盖自查。二是开展业务培训,组织对业务人员开展农机购置补贴办理流程专题培训,切实提升业务人员精准审核能力。三是开展追责问责,对2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关于行业性监管仍然存在短板弱项的问题
(1)针对综合执法水平不高,案件质量有瑕疵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印发《永春县农业行政执法重大复杂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永春县农业行政处罚听证制度》《永春县农业农村系统领导干部干预执法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3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执法内部制度。二是优化人员结构,制定《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关于明确永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内设股室岗位职责和挂钩联系乡镇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三是提升执法能力,通过组织参加全市农业综合执法比武练兵、全市案件卷宗评查等活动,以及局农业综合执法大队每月组织开展案件评查研讨等,发现并整改问题27个,提高执法队伍干部综合素质和执法能力。四是开展追责问责,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3)针对履行部门联动职责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健全预警机制,建立动态监管预警机制,发现2家养殖企业存在存栏量异常情况,相关预警信息第一时间通报至属地乡镇政府,并抄送生态环境局,实现跨部门联动监管。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组织全县所有在养生猪规模养殖场签署《承诺书》,进一步明确养殖场在规范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污染防治等方面的主体责任,强化行业自律。三是健全监管机制,指导全县22个乡镇完成生猪粪污资源化利用常态监管制度,联合生态环境局开展常态化的现场监督检查,形成监管合力,确保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要求落实到位。
4.关于项目资金管理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1)针对项目立项审批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自查核查。对2022—2024年批复的“十百千万”工程项目立项材料进行核查,形成情况说明。二是健全项目管理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强化项目全流程监管;同步出台《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农业项目申报管理制度的通知》,从源头完善立项审批不严格问题。
(2)针对资金分配存在廉政风险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自查核查,针对存在问题开展自查,形成情况说明。二是建立健全制度,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产业化“十百千万”项目管理意见的通知》,强化申报审核全流程监管。三是加强培训学习,组织镇村相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会,提升基层人员业务素养和风险防控意识。
(3)针对资金拨付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自查核查,针对资金使用管理情况,开展自查,形成情况说明。二是追回款项,永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蓬壶信用社已将多补偿的风险补偿金退回小额信贷风险补偿金专户,并严格按照合作协议规定,完成风险补偿金规范划拨。三是立行立改,已完成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拨付。
(4)针对涉农资金监管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进行分类整改,已完成6个村的项目落地实施,未及时拨付资金的,已全部完成拨付;建成结余的资金,目前已全部按规定完成支出。二是盘活闲置资产,已督促相关合作社恢复冷库使用,避免冷库处于闲置失管状态。
5.关于工程建设管理不规范的问题
(1)针对工程建设监管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核实工程量,对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加强施工过程管理,规范变更手续,并在完工后按实结算。二是开展自查核查,对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乡村振兴展示中心项目设计费过高等问题,组织全面自查,核对设计细项及建设、后期使用等情况,完成整改问题5个。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完善制定《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政府采购内控管理制度》,加强对采购招投标等全过程管理。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1.关于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针对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充分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压实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年初专题部署、年终分析研判”,确保每年2次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同步将党建经费纳入新年度县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落地。二是规范基础工作,落实党建联系点制度,全面审阅支部会议记录;优化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结合时势合理安排学习内容。三是提升业务能力,选派4名党务干部参加县委组织部培训,提高党建工作专业素养。
(2)针对党建基础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提升党务能力,举办农业系统党务干部培训班,规范换届、“三会一课”等工作流程。二是强化常态指导,实行月初发布工作提示制度,明确支部月度工作要点,提前提醒换届等关键任务。三是加强督查整改,集中调阅局属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记录,及时发现并督促整改计划缺失、支委会未按期召开等问题。
2.关于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仍需加强的问题
(1)针对乡村人才培育成效不彰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优化培训课程,优化2025年培训内容,杜绝课程重复,提升培训实效,完成52人培训。二是强化责任追究,对1名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
(2)针对职称职数“应聘未聘”问题凸显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开展立行立改,依照人社局核准的职数情况,完成聘用中级以上职称职数11个。二是优化完善方案,制定印发《关于<永春县农业农村局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用工作方案>补充说明的通知》,进一步修订完善竞聘方案,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正向激励作用。
(3)针对干部队伍管理不够科学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激活人才效能,制定印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传帮带”机制工作的通知》,推动高级农艺师等专业人才兼顾技术指导,夯实队伍梯队建设基础。二是规范人员交接,梳理老干部退休时间节点,提前规划工作交接流程,避免出现交接滞后问题。
3.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够严实的问题
(1)针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视不够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召开党组专题会议,专门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二是完成2025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形势任务分析研判报告。
(2)针对落实“一岗双责”不够到位,压力传导不足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对局领导班子及各股站重点岗位的廉政风险点进行全方位核查评估,重新签订《个人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20份,《股室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9份;二是落实廉政谈话制度,开展谈心谈话7次,强化班子成员及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三是组织召开2025年“以案为鉴、以案促改”专题警示教育会,并观看警示片。
4.关于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发挥不明显的问题
(1)针对主动靠前监督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认真核查涉农资金专项反馈有关问题、农业工程项目初步设计和概算问题及乡村振兴资金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到位;二是监督检查乡镇畜牧站工作情况,制发廉情专递1份。
(2)针对“全覆盖”监督质效有待提升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加强对“三重一大”事项的监督,提醒单位重视采购工作;二是延伸镇村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有关问题,督促单位移送问题线索;三是专题会商10次,推进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基层执法领域突出问题等专项整治工作;四是核查农业综合执法大队问题1件,督促单位提醒谈话股室负责人1人;五是核查作物良种场店面协议出租问题,提醒单位重视资产管理和招租工作。六是协同开展乡镇畜牧兽医站廉政谈话工作。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方面
1.关于整改措施落实不够到位的问题
(1)针对局党组抓问题清零的决心不足,缺乏持之以恒、一抓到底的韧劲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完善管理机制,制定《美丽乡村长效管护工作意见》,明确管护重点与标准等,同步建立485条管护清单,实行清单式管理,同时梳理出113个美丽乡村业态项目实行滚动管理。二是开展排查梳理,对47个存在问题的美丽乡村进行全面排查梳理,分类处置,对8个条件较好的村,引入民宿、采摘乐等8个业态,发展文旅经济;对环境卫生、设备维护不够到位的38个村,进行完善提升;对文旅项目停止运营的1个村,采取招商引资盘活文旅设施,发展乡村旅游。同时,推进县国企全域旅游公司和美丽乡村共同合作,打造了“岵山古镇—仙夹漆艺镇—北溪文苑”、“五里古街—十里桃源-卿园—魁星岩”“一县一溪一特色”等多条精品旅游路线。三是加强宣传推介,举办桃花季古风姻缘会、“魁星点斗·文运永春”等活动热搜或获央视关注,有效激活乡村文旅活力。
2.关于个别突出问题反弹回潮的问题
(1)针对抓整改促长效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进展情况:一是建立健全制度,印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强化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的通知》、《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动物检疫管理的通知》,完善病死猪无害化处理管理办法及动物检疫管理办法。二是完善内业资料,明确病死猪无害化处理需同步报送全程操作视频,与照片、清单一并接受核验,确保处理过程和结果可追溯。三是开展业务培训,开展3次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专题培训,提升无害化规范处理专业能力。
三、巡察反馈问题线索的处理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按照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共对7名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其中,给予提醒谈话7人。
四、需要进一步整改的问题及措施
(一)针对2022年以来,资金下达后镇村仍有结余的问题。
未完成整改原因:未推进实施的乡村振兴项目涉及4个乡镇7个村项目资金,目前已完成6个项目,剩余的1个项目,因前期用地报批时间较长导致滞后,目前已经完成图审,正在财审中。
下一步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资金监管。防止项目资金被挪用。二是加强督促镇村。督促按规定办理前期手续,确保2026年3月前开工。
整改时限:2026年3月1日前。
下一步,县农业农村局将以“永远在路上”的韧劲持续巩固整改成果,主动作为、精准发力,确保整改全面落地见效。
一是坚持常抓不懈。对已完成整改事项,常态化开展“回头看”,防止问题回潮反弹;对需长期整改事项,盯紧节点,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二是深化举一反三。以巡察整改为契机,通过点上问题整改带动面上工作提升,不断增强党组织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三是健全长效机制。加快建章立制步伐,以刚性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巩固整改成果。四是推动成果转化。将整改成果与“三农”工作深度融合,把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62661;通信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政编码:362600;电子邮箱:ycxnyj2017@163.com。
中共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
2026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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