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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2021年7月16日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永春县马跳水库供水工程)
2021-07-16 16:41 阅读人数:1
  一、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通知,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依法对拟作出审批的永春县马跳水库供水工程意见进行公开。 

  公开时间:2021716日—722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永春县马跳水库供水工程 

  三、 建设地点:永春县蓬壶镇工业区 

  四、 建设单位:福建省马跳水库开发有限公司 

  五、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益琨(泉州)环保技术开发有限公司 

  六、 项目概况: 

  项目总规模为5m3/d,分期建设,近期建设规模为2.5m3/d,远期预留用地,根据实际水量增长需要扩建至5m3/d,包括水产工程建筑物、厂内管网等。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絮凝沉淀”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自建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周边林地灌溉,不外排。建设一个容积不小于27m3的蓄水池,用于雨天存储污水。 

  2、大气环境: 

  项目食堂油烟经集气罩集中收集后采用静电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引至楼顶排放。      

  3、噪声环境: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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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污泥集中收集后定期由相关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管理: 

  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八、公众参与 

   

  九、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十、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一、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3887908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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