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时间:2021年7月20日—7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项目名称:蓬壶镇牲畜定点屠宰加工厂
三、 建设地点:永春县蓬壶镇孔里工业区
四、 建设单位:福建永春铭发肉制品有限公司
五、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泉州市蓝天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六、 项目概况:
项目配备生猪屠宰标准化车间及牛羊屠宰标准化车间,年屠宰生猪18万头、牛1.08万头、羊15.12万只。
七、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
项目生产废水经“格栅-隔油-调节-气浮-厌氧-好氧-消毒”自建污水处理站(400t/d)处理后同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永春县蓬壶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2、大气环境:
项目屠宰车间恶臭经微负压收集后采用“喷淋塔+UV光解装置”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污水处理站加盖密封,四周设置绿化带,污水处理站恶臭密闭收集后采用“喷淋塔+UV光解装置” 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无害化处理废气密闭集中收集后经自带高效微粒空气过滤器处理后通过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燃气锅炉废气经集中收集后通过不低于10m高排气筒排放。待宰区采用干清粪工艺并及时清运;屠宰加工区增加通风散热、定期喷洒除臭剂。
3、噪声环境:
应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有效的隔音、消声和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执行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固体废物:
4
项目牲畜毛发、蹄壳牲畜粪便、肠胃内容物集中收集后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利用;病死牲畜、不合格内脏、不合格胴体经无害化处理后定期外售给相关单位回收处置;废UV灯管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外售给相关单位或运送至永春县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
5、环境管理:
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开展环境监管,避免环境污染。
八、公众参与
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公众参与说明,项目环评信息公示期间,未从电话、传真、信件、电子邮件等途径接到公众相关投诉或反对意见。
九、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无
十、听证权利告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十一、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3887908
地址:永春县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邮编:3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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