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春石鼓加油站的申请,泉州市永春生态环境局拟同意位于永春石鼓镇桃星村工业开发区的《福建永春石鼓加油站环境影响报告表》(永环审〔2002〕新报告009号)中建设单位名称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变更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永春石鼓加油站”,法定代表人由“易庆欣”变更为“蔡麟”,地址由“永春石鼓镇桃星村工业开发区”变更为“福建省永春县桃源南路1156号”。现进行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公示时间:2026年8月6日-2026年8月12日(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电话:0595-23887908
地址:泉州市永春县政务服务中心生态环境局窗口
邮编:362600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泉州县(市、区)
福建省设区市
各省区市
国家部委
友情链接

微信扫一扫关注

扫一扫下载APP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