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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解读】《永春县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来源:永春县审计局 2025-06-07 14:43 阅读人数:1

【专家】永春县审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建来

  2025年5月30日,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永春县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永政办规〔2025〕1号),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为什么要制定《永春县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实施办法(试行)》?

  黄建来:为加强重大公共工程的跟踪审计监督,规范跟踪审计行为,防范政府投资风险,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意见》(审投发〔2017〕30号)等法律及相关规定,参照《泉州市本级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暂行规定》(泉政办规〔2025〕3号),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二、本实施办法的主要目标任务是什么?

  黄建来:审计机关编制年度审计项目计划时,从全县重大投资项目库中,重点对投资5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列入年度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项目计划,并做好不同年度之间审计项目计划的有效衔接。旨在通过对重大公共工程全过程跟踪审计,及时揭露工程建设管理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严格制度约束、控制成本、防范风险,牢固树立绩效理念,注重项目的投资效益,更好地服务保障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本实施办法所称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主要涵盖哪些?

  黄建来:本实施办法所称重大公共工程项目,是指政府投资和以政府投资为主的重大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关系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重大公共工程项目,包括:

  1.全部使用预算内投资资金、专项建设基金、政府债务资金等财政性资金的项目;

  2.未全部使用财政资金,财政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超过50%,或者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在50%以下,但政府拥有项目建设、运营实际控制权的项目;

  3.项目建设单位为事业单位、国有或者国有控股企业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公共安全的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建设项目等公共投资项目。

  四、本实施办法审计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黄建来:审计机关开展重大公共工程跟踪审计,重点关注项目的前期、实施、竣工交付等阶段,聚焦项目建设程序、招投标、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项目建设管理、设备物资采购、工程造价、工程竣工决算、投资绩效等环节。对相关事项可以全面实施审计,也可以选择若干项实施审计。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永春县审计局固定资产投资股

  政策咨询电话:0595-2388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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