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依据
“十五五”时期是我国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永春县推动全面绿色发展、实现县域综合实力跨越提升的关键五年。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十一届九次全会、市委十三届十次全会和县委十四届十次全会部署要求,科学编制和有效实施《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下称《纲要》)意义重大。《纲要》根据《中共永春县委关于制定永春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是“十五五”时期永春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遵循,是全县人民共同的行动纲领。
二、总体目标
《纲要》紧扣传承弘扬、创新发展“晋江经验”“美岭精神”,围绕“全面绿色发展走在前、奋勇争先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永春实践”这一主线,综合考虑永春发展基础、禀赋优势和发展条件,全力推动经济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经济总量迈上新台阶。在此基础上再奋斗五年,到二〇三五年全县经济实力、科技实力、综合竞争力大幅跃升,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好,建成产业特色发展样板区、文旅康养融合标杆区、美丽中国先行示范区,融入省、市发展大盘,在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中走在前列。
三、工作进展
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十五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组建规划编制工作专班,多次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集思广益、谋划全局,顺利完成《纲要》编制,经2025年12月24日县十九届人大五次会议审查批准。
四、范围期限
规划期为2026年至2030年。
五、主要内容
《纲要》分总论、分论和实施保障三大板块,共9章、33节。其中:
总论部分对应第一章。总结“十四五”发展成效,研判“十五五”宏观发展形势,提出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
分论部分对应第二章至第八章。主要阐述“十五五”时期产业体系、科技创新、城乡融合、民生保障、绿色发展、深化改革、对外交流等七个方面的主要任务。
实施保障部分对应第九章。主要阐述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深化拓展全过程人民民主实践、健全规划制定和落实机制等相关内容。
六、注意事项
《纲要》由县发改局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负责解释。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永春县发展和改革局,联系电话:0595-2376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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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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