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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度涉企收费监管工作总结
2020-12-13 08:33 阅读人数:1

  一、转供电环节电价检查情况 

  (一)工作开展总体情况 

  根据《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发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锦衣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行为工作方案》(泉发改[2020]102号文)的要求,我局联合县发改局、县供电公司做好本区域内的用电单位、企业(户)的用电转供加价排查工作,此次专项检查,抽查转供电主体3家(中闽百汇、时代广场、电商园区),并分别发放了落实电价降价政策提醒告诫书70份。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被检对象基本上能主动配合,如实说明转供电情况并根据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执法人员暂未发现存在转供电主体在转供电环节加价的违法行为。 

  (二)工作开展亮点成效 

  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折不扣执行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政策,确保政策红利及时足额传导到转供电终端客户,国家电网公司在网上国网开发了“转供电费码”大数据服务产品。7月底,“转供电费码”成功在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全网上线,终端用户可通过网上国网“转供电费码”功能,输入电费、转供主体等信息,可查询转供电加价风险,系统会同步自动生成红、黄、绿三色码,分别提示客户转供电不合理加价高、中、低风险,如查得高风险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进行举报,供电公司会根据系统生成的中、高风险信息及时安排人员进行现场排查。“转供电费码”自上线以来截止目前,终端用户累计总查询次数111次,其中:绿码、黄码、红码终端客户占比分别为100%0%0% 

  (三)下一步工作重点 

  督促供电公司进一步推广“转供电费码”应用,为终端客户提供常态化、便捷化的查询渠道,确保降价红利准确传导;加强对有关文件政策的宣传工作,继续跟踪转供电主体电价收费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及时给予解决。 

  二、其他领域涉企收费治理 

  (一)清理行政事业性收费单位涉企收费 

  目前我县仍有涉企收费项目的行政事业性单位12家,涉企收费项目15项。我局对国家燃香类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永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永春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永春县自然资源局等4个单位进行涉企收费抽查,从检查结果看,以上收费单位均能做好“阳光价费”公示工作,规范自身收费行为,检查未发现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二)清理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 

  目前我县有行业协会商会28家,其中已进行涉企收费自查自纠的行业协会商会16家,有涉企收费的12家,收取的均为行业协会商会会费,该项目为市场调节价,收费标准由各行业协会商会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暂未发现有违法违规收费行为。 

  (三)清理供电领域涉企收费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永春县供电公司认真落实执行国家疫情期间非高耗能工商业用户95折防疫优惠电费及疫情未复工企业减免基本电费等优惠政策。第一季度减免防疫优惠电费116.9万元;第二季度减免防疫优惠电费473.68万元,退还符合条件企业基本电费109.58万元;第三季度减免防疫优惠电费534.23万元。全县享受95折防疫优惠电费企业共有3.84万户,基本电费退还72家,供电公司将降价政策红利真正传导到终端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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