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09-23 17:23 阅读人数:1

  一、县政府办公室主要职责

  (一)负责县政府会议的准备工作和重要活动安排,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二)协助县政府领导同志组织起草或审核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发布的公文,办理市委、市政府及各部、委、办(局)发送县政府的公文。

  (三)研究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请示县政府的事项,提出审核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审批。

  (四)督促检查县政府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对县政府决定事项和省、市、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及时向县政府领导同志报告;负责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决定,县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意见的协调督促、落实反馈工作,全国和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

  (五)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协调县政府有关部门、省市驻永单位、驻军等关系,对相关事项提出处理意见,报县政府领导同志决定。

  (六)根据县政府领导同志指示,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及时反映情况,提出建议,为县政府领导科学决策服务。

  (七)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八)负责县国防动员办公室、县人民防空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县政府文电运转、政务信息、电子政务及机关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管理县政府机关的基建、房产、财务、安全保卫及其他行政事务,为县政府领导及县政府机关服务。

  (十一)协调解决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问题,组织推进经济社会建设。

  (十二)负责县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三)负责组织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办公室有关业务工作。

  (十四)负责县机关效能建设有关工作。

  (十五)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县政府办公室机构设置

  (一)人秘股。负责承办县政府全体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县政府党组会的会务工作和县政府办公室的会议组织、会议决定事项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承办县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会议及活动的安排、协调和保障服务工作;负责指导全县政府系统印鉴的制作与颁发、销毁以及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的印鉴管理和使用;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保密工作;负责县政府及办公室日常公文处理并指导全县政府机关的公文处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公文的收发、管理、归档、清退等工作;负责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制发的文件打印、格式把关;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培训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离退休老干部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县政府集体户口管理;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日常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及管理。

  (二)综合股。负责县政府主要领导文字材料和县政府有关综合材料;负责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县长办公会议和其他重要会议材料准备、资料收集分发、记录、纪要整理和归档等工作;根据县政府主要领导要求,开展调查研究,撰写调研报告;负责全县经济运行情况和其他政务情况的综合反馈;负责完整地收集、整理和保管县领导讲话及其他资料,负责办公室资料库建设;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工作总结等文字材料的综合起草工作。

  (三)信息股(永春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负责制定、实施全县政府系统信息工作计划,指导全县政务信息工作;健全、完善全县政府系统信息网络,组织开展信息工作交流、培训;编发《永春要讯》,组织开展专题信息调研,为县政府领导同志提供信息服务;向省政府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室报送信息;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调、督促、推进全县行政机关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全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机制;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建设、管理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府办公室局域网及其应用。

  (四)行政股(永春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后勤保障事务;负责县政府机关大院内保安全、环境卫生、绿化美化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保留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负责推进、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全县公共机构节能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资产登记工作;负责县政府领导同志及县政府办公室办公用房的保障和管理;负责县政府机关食堂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的财务工作;负责对县政府办公室人员工资、福利及离退休费用等的发放和管理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办公设备的购置、发放及管理;负责县级重大会议和重大活动的经费核算和管理;负责永春县国防动员委员会支前办公室具体工作。

  (五)外事股。承担县委外事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加强中央对外方针政策的研究并结合实际提出我县外事工作对策和建议;协助做好全县外事工作的统筹、谋划和协调;负责起草外事综合文稿及外事工作信息报送;协助筹办各类全县性外事工作会议;负责管理、协调全县因公出国(境)工作;承办APEC商务旅行卡有关工作;按规定管理全县因公出国(境)证件及商务旅行卡;了解和检查因公出国(境)团组在外活动情况;监督、查处或会同有关部门查处违反外事纪律和外事工作规章制度的行为;负责协调处置境外涉我县的突发事件和我县公民、机构在境外的领事保护相关事务;协调处置在永发生的各类涉外事(案)件;协助邀请单位办理外国人来华签证《邀请核实单》相关事务;协调管理我县与外国驻华使领馆的交往活动和外国记者在永采访事宜;协调我县民间组织参加国际非政府组织活动;负责对在永举办的国际会议提出意见建议;配合做好外宣和群众性外事教育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和管理全县外事礼宾接待工作;统筹安排县级领导的外事会见活动。 

  (六)督查股(永春县政府督查室)。负责督促检查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要会议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重大专项督查;负责督促检查上级领导重要指示的贯彻落实情况,并及时反馈;负责县委、县政府和县政府办公室领导批办件、上级有关部门交办事项落实情况的督促反馈工作;负责省、市、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交办、督办工作;指导、协调县政府办公室机关有关股(室)的督查工作;指导全县政府系统督查业务工作;负责为民办实事项目征集工作。

  (七)效能股(永春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承担县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效能建设经验总结、信息报送及宣传工作,推动效能服务创新;负责县机关效能建设监督员日常管理服务工作,协助推动县12345便民服务平台建设;负责对接市对县绩效评估工作,研究拟订全县绩效管理工作规划、评估方案和制度规定;组织协调全县绩效评估工作,制定奖惩标准,指导各乡镇、各部门实施绩效管理,并组织开展绩效管理监督检查;负责督促落实县委、县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机关效能建设的批示;对各级各部门推进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部署、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职的效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受理效能投诉,对投诉事项进行调查处理;实施效能问责,受理问责申诉,作出申诉处理决定。

  (八)党建股。负责县政府党组、县政府办公室党组党的建设、宣传思想、党风廉政等工作,承担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巡视巡察、学习教育活动等材料起草、活动组织、会议记录等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党支部的党群工作;负责县政府办公室挂钩扶贫工作。

  政府办系统党委会。负责县直机关政府办系统的党群工作。

  (九)国防动员股(人民防空股)。承担国防动员综合协调、政策法规、规划计划、动员准备、潜力资源、新域新质、网信数据、训练演练、组织实施、督导落实等工作。

  单位全称: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单位负责人:王锦彬 

  办公地址:永春县桃城镇衙口街1号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总值班室:0595-2388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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