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主要职能
(一)协调研究起草和组织实施“三农”工作的发展规划、重大决策。组织起草农业农村有关规范性文件。组织、指导农业综合执法工作,组织实施涉农政策。承担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和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二)协调推动发展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牵头组织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参与指导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组织落实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集体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承担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扶贫开发和山海协作发展规划。按分工组织、协调、实施有关扶贫开发工程和项目。牵头组织实施我县省内山海协作工作,协调开展社会扶贫、县直有关单位挂钩帮扶工作。负责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提出促进大宗农产品流通建议,培育、保护农业品牌。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负责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管理和服务。负责掌握和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和农业农村工作情况。承担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
(六)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垦、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
(七)依法负责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风险评估。贯彻执行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国家标准,参与制定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
(八)组织农业资源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资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牵头管理外来物种(不含林木资源、陆生野生动物物种)。
(九)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贯彻执行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兽(渔)药质量、兽(渔)药残留限量和残留检测方法、饲料及其添加剂国家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地方标准制定。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药检工作,负责官方兽医、执业兽医、乡村兽医管理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
(十)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不含森林植物、花卉、野生和陆生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依法发布疫情并组织扑灭。按分工指导紧急救灾和灾后生产恢复。按有关规定承担安全生产相关职责。
(十一)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建议。编制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提出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规定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二)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的高新技术和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负责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三)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指导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四)牵头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参与农业涉外、涉台港澳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拟订永台农业合作与交流合作的有关制度、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农业利用外资政策、规划。具体执行有关农业援外项目。
(十五)负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含畜禽和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生产和经营环节的监督管理,并负责畜禽水产饲料及其添加剂在养殖投入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十六)贯彻执行渔业发展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组织实施全县渔业发展有关政策、规划、计划。协调推进休闲渔业等相关产业的发展。指导水产品加工流通。承担渔业统计监测工作。
(十七)负责水产苗种管理。承担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相关工作,组织水生动植物病害防控工作。负责渔业资源、水产种质资源和水生野生动植物的保护管理和开发利用。组织实施休渔禁渔制度,指导水生生物资源增殖。组织开展水生野生动物资源调查和评估,研究提出地方重点保护的水生野生动植物名录调整意见。负责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和水生野生动物栖息地相关工作。按规定承担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十八)承担维护渔业生产秩序,组织开展渔业执法工作等职责。负责渔业行政执法队伍建设。指导渔业安全生产。牵头负责渔业船舶(含休闲渔业船)的安全监督管理。承担职责范围内的渔业应急处置和渔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及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施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对行业内交叉重复以及性质相同、用途相近的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进一步下放审批权限,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升支农政策效果和资金使用效益。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工作,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机关文电、会务和政务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审批股:参与拟订农业农村改革发展及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等相关政策建议。指导发展农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三)乡村振兴综合协调股(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办公室):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规划的政策建议。组织开展“三农”工作方针政策、决策部署贯彻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承担县乡村振兴局日常工作。
(四)乡村产业与对外发展股(永春县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服务中心):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参与拟订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现代农业产业园、农民创业园、农民创业示范基地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专项建设。
(五)农业经济与种植管理股。编制农业农村经济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参与制定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承担农业品牌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
(六)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股: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有关工作。参与农产品及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拟订、修订,承担农产品质量标准化有关工作。
(七)畜牧兽医水产管理股:组织实施畜牧业、饲料业、畜禽屠宰行业、兽医事业发展政策和规划。组织实施动物防疫检疫。监督管理畜禽屠宰、饲料及其添加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负责种畜禽生产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管理。
(八)农田建设与生态发展股: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承担县政府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九)党建科教股:负责县直机关农业系统的党群管理工作,承担系统党委会日常工作。组织实施机关党建、宣传思想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责机关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工作。
三、领导成员简介及工作分工
林琪宇(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县委农办主任、县委乡村振兴办主任)
个人简介:林琪宇,男,汉族,1976年10月出生,福建永春人,中共党员,199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永春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党组书记、局长。
分工:主持县委农办、县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全面工作。
陈建星(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农业系统党委书记)
个人简介:陈建星,男,汉族,1971年10月出生,福建永春人,中共党员,1993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经济师。现任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永春县农业系统党委书记。
分工:负责农业系统党委会;全面从严治党;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乡村建设、农村建设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茶叶技术推广、茶品牌建设等工作。
王永良(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介:王永良,男,汉族,1978年9月出生,福建永春人,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农艺师。现任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县委农办;乡村振兴、美丽乡村、五个美丽建设;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山海协作、农村贫困状况监测统计等工作。
杨乐剑(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介:杨乐剑,男,汉族,1976年9月出生,福建永春人,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农艺师。现任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畜牧兽医、动物疫病防控、水产技术推广;农村宅基地管理;农村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农村环保能源;行政后勤等工作。
张一强(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个人简介:张一强,男,汉族,1983年2月出生,福建永春人,中共党员,2006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农艺师。现任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乡村产业发展、农业重点项目、数字农业、休闲农业;市场与信息化建设、固定观察点;农业经济、农业统计、农情信息;粮食安全、种植业管理、设施农业、大棚房整治;植保植检、土壤肥料技术推广;农业防灾减灾、种子应急储备;安全生产等工作。
谢永宁(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个人简介:谢永宁,男,汉族,1985年8月出生,福建永春人,中共党员,2007年9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工程师。现任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党组成员。
分工:负责农垦改革等工作。
梁菊生(县农业农村局工会主席、农业系统党委会副书记)
个人简介:梁菊生,女,汉族,1973年10月出生,福建永春人,中共党员,1992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工会主席、农业系统党委会副书记。
分工:负责党建、党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巡察;宣传、意识形态、精神文明;老干、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
李婉真(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农业检测中心主任、作物良种场场长)
个人简介:李婉真,女,汉族,1978年6月出生,福建永春人,中共党员,1998年5月参加工作,中专学历,农艺师。现任县农业科学研究所所长、农业检测中心主任、作物良种场场长。
分工:负责农科所;农业科技、农业检测、作物良种推广;农业科普、继续教育、农业专业技术资格管理;基层农技体系建设;农村劳动力转移、高素质农民、农村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肖华烽(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个人简介:肖华烽,男,汉族,1989年11月出生,福建永春人,中共党员,2015年8月参加工作,大学学历。现任永春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
分工:负责局机关事务、效能建设、综治维稳、农业行业绩效;计划财务;政策法规与审批;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信访;农业农村改革、农村合作经济、乡村治理;农业招商引资等工作。
四、其他信息
(一)单位全称: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二)单位负责人:林琪宇
(三)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夏令时)、2:30-5:30(冬令时)
(四)联系方式:0595-23862661
(五)办公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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