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商务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规〔2020〕3号)文件精神,我局按照统一规划、合理布局、方便农民的原则,对提出申请的企业进行了审核研究,现对拟认定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期五个工作日,自2020年11月26日至2020年12月1日止。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5-23885054,联系地址:永春县桃城镇环城路142号。
拟认定为报废农机回收企业的单位:
泉州市泉仙报废汽车回收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泉州市泉港区涂岭镇丘后村工业区
联系人:陈秀琼 联系电话:0595-87051123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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