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农机补贴
关于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衔接有关事项的通知
2024-05-20 10:11 阅读人数:1
各市、县(区)农业农村局(农机化主管部门),各有关企业、个人:

为落实农业农村部有关工作部署要求,现就新一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政策衔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4年5月1日零时之后购置的农机具,应按2024—2026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开展。5月1日零时之前购置的农机具,仍可在现行“福建省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申请办理服务系统”上受理办理补贴申请。5月1日零时之后购置的农机具,在国家对系统进行升级后,方能申请受理补贴,原已录入系统的少量补贴申请按作废处理。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农机化处

2024年5月17日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