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人社〔2015〕43号
各有关单位,永春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和我省关于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培训干部、大幅度提高干部素质的工作部署,根据《泉州市公务员局转发关于在全省专业技术人员队伍中开展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培训的通知》(泉人核〔2014〕2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部分机关事业单位和全县教育系统干部队伍中开展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与目标
以《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教程》(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为基础教材,学习信息系统开发与管理、信息组织与检索、信息分析与服务、信息技术应用与信息产业发展、领域信息化、信息化能力评价、信息资源开发与利用、信息网络安全等内容。通过开展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培训,使广大干部了解信息化的基础知识、国内外信息化建设的现状与发展趋势,进一步认识信息化的重要性,掌握信息技术的开发和应用,提高干部的信息素养、信息意识、信息文化和信息技术自主创新能力。
二、培训对象
1.2014年、2015年我县招考录用(聘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2.2014年以来从县外调入永春尚未参加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培训的公务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3.永春县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含幼儿园,下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三、培训方式
为创新教育培训方式,解决培训师资不足、工学矛盾等问题,本次培训采取网络培训与考试的方式进行,在学习达到规定课时后,可直接在线考试。各单位缴费后即可组织参训对象于2015年7月24日至2015年12月10日(2015年12月11日后培训网站自行关闭)登录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课继续教育平台(网址:http://yc.fjlearning.com/)进行网上培训学习和测试。
在网络培训的基础上,各单位、各学校应发动参训对象结合培训开展自学,学深学透课程内容,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增强学习效果。
四、培训费用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核定公务员培训和专业技术继续教育培训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8〕372号),《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网络培训收费标准为70元/人(含网络考试费用)。公共课 + 专业课72学时培训考试的收费标准为95元/人。
五、报名方式
由各单位指定专人于2015年7月24日前到县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街心公园边,联系电话:23877231)办理集中统一报名和缴费手续。参训人员报名表(见附件)用EXCEL格式填写,文本应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版报名时用U盘报送。选修36学时或72学时要在报名表的备注栏注明“36学时”或“72学时”。
六、其他事项
1.《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课培训是全县干部在职培训的必修内容。开展培训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各学校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人员参加培训,保障受训对象参加培训学习的正当权益,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2.根据2010年9月30日福建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修改的《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含初级、中级、高级)每年脱产或者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或者72学时。选修公共课 + 专业课72学时的对象网络学习考试合格者,可直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验证;选修公共课36学时的对象网络学习考试合格者,在年度验证时需另外提供其它继续教育证明,满72学时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才给予验证。验证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3.坚持把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干部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和绩效评估的重要依据。根据上级关于教育培训和年度考核等文件规定,凡未能按时完成公共课培训,或参加培训但考试成绩不合格的年度考核对象,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对于不服从所在单位安排参加培训的,年度考核不得定为称职(合格)以上等次。此外,干部培训情况、学习成绩还影响干部评优推荐、职称评聘及所在单位绩效评估的结果。
本通知及附件的电子版,均可在福建永春政府网(http://www.fjyc.gov.cn/)和永春教育信息网(http://www.fjycedu.com/)上进行下载。
附件:1.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培训报名表
永人社[2015]43号(附件1.培训报名表).xls
2.2015年《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能力建设》公共必修课培训学员汇总表
永人社[2015]43号(附件2.公共必修课培训学员汇总表) .xls
3.网络培训及测试操作指南
永人社[2015]43号(附件3.网络培训及测试操作指南).doc
中共永春县委组织部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永春县教育局
2015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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