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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专业技术人员2022年度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
2022-06-14 11:41 阅读人数:1

永人社〔202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第25号令)《福建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条例》、《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1-2022年度全省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闽人社文〔2021〕56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培训的通知》(泉人社文〔2022〕67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在全县专业技术人员中开展2022年度公需科目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需科目培训主题

  (一)主题一:“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30学时,参考教材《“十四五”大战略与2035远景》(东方出版社,2020年10月第1版)。

  (二)主题二: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30学时,参考教材《当代科学技术前沿知识读本》(中国人事出版社,2020年6月第1版)。

  (三)其他自选主题30学时。

  二、培训对象

  全县企事业单位(包括教育和卫生系列)在职专业技术人员,鼓励其他人员参加学习培训。

  三、培训组织、方式和机构

  推荐以下5家培训机构为2022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公需科目网络培训施训机构,供各地各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选择。

  (一)福建省人才培训测评中心,网址:http://pt.hxpxw.net

  (二)福建省公务员培训中心,网址:http://www.fjgwy.net

  (三)厦门金海峡高级人才培训中心,网址:http://www.kjpx.com

  (四)泉州开放大学,网址:http://zjpx.qzrtvu.com

  (五)泉州提高教育中心,网址:http://www.qzjxjy.com

  四、工作要求

  1.开展公共课网络培训是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宣传工作,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培训,学深学透课程内容,提高自身素质与能力,增强学习效果,保障受训对象参加培训学习的正当权益,确保培训工作顺利完成。

  2.根据相关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含初级、中级、高级)每年脱产或者集中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90学时,满90学时且考试合格的,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方可验证。坚持把继续教育培训情况作为专技人员职称评聘的重要依据,验证结果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聘任、续聘或晋升专业技术职务的必备条件。

  3.2023年继续教育以各单位自行办班专业课90学时为主。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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