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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转发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2022-08-11 17:43 阅读人数:1

  永人社〔2022〕49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现将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12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10日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

  闽人社办〔2022〕127号

  各设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群工作部,省直及中央驻闽有关单位人事部门:

  根据《福建省终身教育促进条例》和《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闽人发〔2005〕116号)精神,为进一步强化我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制度,提升工勤人员职业素质,现就做好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我省机关事业单位、中央驻闽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含劳务派遣及与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工勤人员。

  二、培训要求

  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技师和高级技师岗位继续教育培训42学时(未定级人员为24学时),完成岗位继续教育培训后应参加网上测试。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完成情况将作为工勤人员年度考核、岗位考核、评审、聘任、续聘的重要依据。

  三、培训形式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培训采取网络教育的形式为主,参训人员登录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平台(http://gkpx.fjrst.cn,以下简称“培训平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经办机构对不具备上网条件或不会上网的工勤人员,可集中组织进行网络在线听课,并指导做好练习和网上测试。

  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经办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向省工考中心报备后,采取专题讲座、技能交流讨论等方式作为网络教育的补充。

  四、培训内容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网络培训应注重理论与技能相结合,设置公共知识及各工种专业理论课程。

  培训学员可根据工作实际,自主选择学习课程,灵活安排学习时间。

  五、网上测试

  (一)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能等级岗位考核工作的通知》(闽人社办〔2022〕72号)要求,参加2022年岗位考核《公共课程》、《专业理论》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在9月30日前登录培训平台参加继续教育学习并完成网上测试,网上测试成绩与闭卷笔试成绩分别占比相应科目总成绩一定分值。

  (二)未参加2022年岗位考核《公共课程》、《专业理论》科目考试的人员应在12月31日前登录培训平台完成继续教育学习和网上测试。

  六、有关事宜

  (一)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经办机构要组织工勤人员报名参加培训和网上测试;各单位要关心和支持工勤人员参加岗位继续教育培训,保障工勤人员合理的继续教育培训时间。

  (二)参加2022年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继续教育培训无需缴纳相关费用。

  (三)有关报名、网络培训、网上测试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岗位继续教育培训客服中心,电话:968823、0591-83709510;有关政策事项与省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考核中心联系,电话:0591-87853487、87857748,传真:0591-86129007。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

2022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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