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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确认郑瑞婷同志公证员专业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07-09 09:23 阅读人数:1

永春县司法局:

  《关于郑瑞婷同志专业初级职务确认的报告》收悉。根据闽人社发〔2021〕1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准确认郑瑞婷同志公证员专业初级职务(四级公证员)任职资格,确认时间为2024年6月30日。现予公布。

永春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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