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现将永春县市场监管局元旦、春节节日市场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本期通告的监督抽检信息涉及16大类食品40批次,包括:焙烤食品(自制)、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畜禽肉及副产品、大米、方便食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植物油、蔬菜、薯类和膨化食品、水产品、水果类、水果制品、速冻面米食品、调味料(自制)、鲜蛋、饮料,合格40批次。
特此通告。
附件: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元旦、春节节日市场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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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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