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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依法集中注销无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的公
2025-09-08 10:42 阅读人数:1
  经查实,永春县蓬壶秀美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等64户食品经营者(名单见附件)因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未按规定到许可机关申请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注销手续;永春县清心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等260户食品经营者(名单见附件)因主体资格依法终止,未按规定到许可机关申请办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注销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拟注销永春县蓬壶秀美餐饮店(个体工商户)等64户食品经营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拟注销永春县清心食品商行(个体工商户)等260户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的备案,现予公示,公示期30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联系电:0595-23882194。逾期无异议的,我局将依法注销上述食品经营许可证和备案。

被注销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及备案编号停止使用。 

  附件:1.拟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清单 

      2.拟注销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清单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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