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2日至4月25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时间:2019-04-25 09:29    来源: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字体显示:    阅读:1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4月2日至4月25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 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药品

永市监罚字〔2019〕035号 永春县石鼓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案 永春县石鼓卫生院 123505254894578574 郑鸿源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使用的“C反应蛋白试剂”、“甘油三酯试剂”、“尿酸试剂”和“白蛋白试剂”;
2、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04月23日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  

 2

食品

永市监罚字〔2019〕036号 永春县老酒坊烟酒商行(郭养民)销售无标签白酒案 永春县老酒坊烟酒商行(郭养民) 92350525MA3113MH6B 郭养民 销售无标签白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违法经营的白酒;
2、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04月24日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4月25日  
附件下载:

分享: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 承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3505250001 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ICP备案号:闽ICP备05010602号

电子信箱:swb301@126.com 您是本站第2891040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