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支持IPV6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14日至5月20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时间:2019-05-20 09:47    来源:永春县市场监管管理局    字体显示:    阅读:1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14日至5月20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序号

类别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公开时间

备注

1

食品

永市监罚字〔2019〕041号

永春县锦斗春芳副食品店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永春县锦斗春芳副食品店

92350525MA3105B15M

潘春芳

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如下处罚:1.处以罚款。

自动履行,15天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05月16日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19年5月20日

 

永市监罚字〔2019〕041号 (29634).docx

分享:

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 承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网站标识码:3505250001 闽公网安备:35052502000115 ICP备案号:闽ICP备05010602号

电子信箱:swb301@126.com 您是本站第28910409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