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5月21日至7月15日食品药品行政处罚信息公示 | |||||||||||||
序号 | 类别 | 行政处罚决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单位 | 公开时间 | 备注 |
1 | 食品 | 永市监罚字〔2019〕第052号 | 永春县吉旺食杂店(林琼芳)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案 | 永春县吉旺食杂店(林琼芳) | 92350525MA33143J6J | 林琼芳 | 进货时未履行进货查验义务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如下处罚:1.处以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22日 |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年7月25日 | |
2 | 食品 | 永市监罚字〔2019〕第053号 | 永春县坑仔口大卫鸡排饮食店无证经营小餐饮案 | 永春县坑仔口大卫鸡排饮食店 | 92350525MA2Y6XL08H | 康美燕 | 无证经营小餐饮 | 根据《福建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一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责令改正,并给予如下处罚:1.没收一次性使用塑料杯、吸管、已开封使用的芒果汁饮料及金桔含果肉饮料等涉案物品;2.处予罚款。 | 自动履行,15天 |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7月22日 | 永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2019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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