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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公告】永春县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事项公示
2024-10-29 16:03 阅读人数:1

  为加强我县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改善修复水域生态环境。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8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定于11月份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一、增殖放流时间、地点 

  放流时间:拟定于2024年11月份开展增殖放流活动。

  放流地点:龙门滩四级水库、五一水库。

  二、增殖放流鱼种种类、规格、数量 

  鳙鱼75000尾,规格≧12cm,

  鲢鱼233334尾,规格≧12cm。

  三、苗种供应单位 

  漳州市绿鲜泉水产养殖有限公司。  

  四、亲本来源 

  自繁自育。

  五、育苗技术人员

  郑小全

  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一11月1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可通过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同时也希望广大群众自觉保护放流苗种,不在放流水域进行有损放流苗种的违规作业,共同养护水生生物资源。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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