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51号)和《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永春县财政局关于2024年省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农民合作社发展和家庭农场示范项目实施批复的通知》(永农发〔2024〕188号)文件要求,由永春湖洋天承家庭农场经营主体承担的2024年省级特色现代农业发展家庭农场示范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经项目业主申请并提交验收材料,由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于2024年11月12日组织联合验收,经现场核查,现将验收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1),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0日至11月26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以来人来电形式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联系电话:0595-68089033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00-5: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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