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94号)《泉州市财政局 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4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泉财指标〔2024〕7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继续开展8个耕地质量监测点续建工作及省“三区四情”监测点开展相关试验工作,现对拟补贴对象及补贴金额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及时反馈。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7日至2024年12月3日。
监督电话:0595-68089031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
附件:永春县2024年耕地质量监测点等工作补助资金分配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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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永春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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