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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春县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的公示
2025-12-02 19:04 阅读人数:1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提前下达2025年中央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00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综〔2025〕78号)、《永春县农业农村局永春县财政局关于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实施批复的通知》(永农发〔2025〕207号)精神,2025年11月27日-2025年11月28日县农业农村局联合县财政局对福建省永春绿源柑桔专业合作社等10家单位承担的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进行现场验收。现将验收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5年12月2日-12月8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直接向永春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5-23862661 

  来电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址:永春县桃城镇桃溪路232号;邮编:362600 

  附件:2025年中央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资金项目(第一批)验收情况汇总表

  永春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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