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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确认永春县城镇规划服务中心王亚瑜同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来源:永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07-08 09:22 阅读人数:1

永职改办〔2020〕3号

永春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申报确认永春县城镇规划服务中心王亚瑜同志同志初级职务任职资格报告”收悉,根据闽职改〔1993〕1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同意批准确认永春县城镇规划服务中心王亚瑜同志城市规划专业助理工程师初级职务任职资格,任职资格确认时间2020年6月30日。

  请予公布。

永春县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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